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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伊乐 四川在线记者 唐泽文
2月16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四川省数据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条例》在促进数据共享、开放、交易流通等方面进行制度设计。发布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各界关心的如何打破数据壁垒、如何充分发挥数据资源价值等问题也作出了说明。
在公共数据共享方面,《条例》明确要构建全省公共数据资源中心体系和建设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平台,来支撑公共数据汇聚、存储、共享、开放和安全管理等各方面工作,达到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的目的。
群众可以因公共数据的共享而有更多获得感和满足感。该负责人举例,在办理“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上,现在就可以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部门数据共享,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网受理、一站服务”。
在公共数据开放方面,《条例》鼓励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最大限度向社会有序开放公共数据,为社会所用。具体而言,明确要编制公共数据开放的目录,明确社会公众获取公共数据的方式,并对获取公共数据的程序设置“打表计时”。同时,明确公共数据要分类分级开放,对于有条件开放的数据,应当签订数据利用承诺书。申请人应当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数据,并向数据管理机构反馈数据的使用情况。
在数据交易方面,《条例》鼓励开展数据交易,除要建立数据交易管理制度、建立数据要素市场运营体系以外,对交易行为规范、交易负面清单等方面也作了明确的规定。
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通过《条例》的施行,将有力促进我省数据有序流通,激活数据要素活力,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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