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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青海省冰雪运动场所的安全管理,促进冰雪运动场所安全、规范、有序运营。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2023雪季全国冰雪运动场所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体办字【2023】2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文件要求,2月16日—17日,国家体育总局安全检查组赴青海开展检查督查工作,遵循省、市、县三级体育主管和属地化管理原则,由青海省体育局、西宁市体育局、大通县文体旅游局、平安区文体旅游局相关工作人员陪同国家体育总局督查组分别对市民中心冰球馆、冰壶馆,大通康乐滑雪场,平安莲花山滑雪场三家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和现场反馈等形式实地对三家场所从设施设备维护、场所安全标识、医疗救护、教练员资质、场所安全设施、应急措施等方面进行检查,针对规章制度不细致、安全标识不规范、基础设施不健全等共性问题现场给予专业的建议与指导,并给出整改意见。
下一步,青海省体育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冰雪运动的工作部署,积极整合国家体育总局此次问题反馈,进一步落实落细督促整改工作,强化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对场馆经营者与从业人员的技术指导和安全培训,确保全省冰雪运动场所安全平稳运营,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舒适的体育运动环境。(青海省体育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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